吸引高层次人才致力于基础教育教学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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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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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引高层次人才致力于基础教育教学与研究

作者:未知    教育信息来源:《中国教育报》    
 

江苏评选首批教授级中学教师

  本报讯(记者 赵建春 通讯员 潘玉英)江苏省首批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名单日前正式揭晓,144位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榜上有名。“十一五”期间,江苏拟评聘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800名。
  在2006年12月召开的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会议上,省教育厅副厅长殷翔文说,在中学设置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岗位,有利于吸引高层次人才致力于基础教育研究。
  据了解,参评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者必须在职在岗,要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担任中学高级教师5年以上。同时,担任过7年以上班主任、辅导员、课外活动指导员等工作。申报人员任现职期间平均周课时须在10课时以上,且申报学科与所教学科一致。在教科研成果方面,参评教师必须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两篇在核心刊物或公认的本专业高水平刊物上发表;主持或作为课题组核心成员参加过省级以上教科研课题1项,并通过成果鉴定。
  但特级教师和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有着明显的区别。评聘范围不同:特级教师面向全省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评审;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目前仅在全省普通中学教师中开展,以后将逐步扩大到各级各类中学和教研室。岗位设置要求不同:特级教师无按校设岗要求,地区、城乡之间明显存在不平衡;而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评聘作为专业技术职务制度,强调按需设岗、按岗评聘,并积极考虑地区、城乡以及学科之间的平衡。评审数额不同:特级教师总数控制在中小学教师总数的1.5‰以内;而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岗位数为各市在职在岗中学高级教师总数的2%。评审条件标准侧重不同:特级教师评审侧重于师德表率、教书育人和教育教学实绩;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评审更加注重教育教学能力和教科研水平、教育改革创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