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蜀小学教师文化


重庆市巴蜀小学教职工十项权利

 

1、教师享有学习、培训的平等权利。

  2、教师享有平等竞争适合自己岗位的选择权利。

  3、教师享有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实施的自主权利。

  4、教师享有对专业学术问题发表观点的自由权利。

  5、教师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的休假权利。

  6、教师享有对完成岗位工作的酬金权利。

  7、教师享有对学校领导班子、行政人员的评价权利。

  8、教师享有对学校重大决策、管理规章制定的参与权利。

  9、教师享有对学校人事、财务、奖励等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利。

  10、教师享有对自己不实、不公平评价的申诉权利。

 

 

重庆市巴蜀小学教职工十项义务

 

1、教师有对保证学生获得平等学习权利的义务。

2、教师有确保每位学生达到合格的义务。

3、教师有对"需努力学生"进行个别辅导的义务。

4、教师有对所教学生每期进行1/3以上家访的义务。

5、教师有研究教材、接受专业培训、开展校本研究、履行岗位职责的义务。

6、教师有认同家长、学生、同伴、管理者对自己工作互助评价的义务。

7、教师有身处第一现场、第一责任人,处理学校偶发事件的义务。

8、教师有发扬奉献精神,满足学校工作急需的义务。

9、教师有对学校固定资产安全保护的义务。

10、教师有因自己工作失误而造成学校损失的赔偿的义务。

 

 

重庆市巴蜀小学教职工十项良好习惯

 

1、佩戴工作标志的习惯。

  2、提前五分钟到岗的习惯。

  3、保持办公室、教室整洁的习惯。

  4、轻言细语讲话的习惯。

  5、倾听家长建议的习惯。

  6、与人友善合作的习惯。

  7、使用普通话的习惯。

  8、每周填写《行动手册》的习惯。

  9、每月读一本书的习惯。

  10、用网络和电脑工作的习惯。

 

 

重庆市巴蜀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自觉约定

 

1、自觉做到没有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言行。

  2、自觉做到保护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

  3、自觉做到上班、上课不迟到、不旷课、不拖堂。

  4、自觉做到不侮辱、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5、自觉做到不私自乱收费、乱办班、有偿补课。

  6、自觉做到不接收学生在家午休、午餐和寄宿。

  7、自觉做到不接收学生和家长的贵重礼物。

  8、自觉做到不组织学生集体购买教辅资料或其他物品。

  9、自觉做到不随意调课、停课、缺课和对工作敷衍塞责。

  10、自觉做到不在上课时使用移动电话。

 

 

重庆市巴蜀小学教师职业素养自为导向

 

1、服饰高雅,要符合教师职业特征。

  2、语言亲切,要坚持说普通话。

  3、办公有序,要保持桌面整洁。

  4、接听电话,要称呼、问候在先。

  5、上课完毕,要自觉擦净黑板。

  6、习惯读书,要让自己每天进步一点点。

  7、学会反思,要成为一个专业化教师。

  8、服务家长,要热情和真诚、平等和尊重。

  9、服务学生,要理解和宽容、关心和爱护。

  10、与时俱进,要熟练使用现代信息技术,会校园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