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学校教职员工可到民办学校兼职

发表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08-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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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学校教职员工可到民办学校兼职


2008年05月23日3:41:00

  本报讯 我市民办教育的发展将迎来春天。5月19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该意见规定,公办学校的教职工可以到民办学校兼职兼课,民办学校的学生与公办学校的学生享有同等权利。

  我市将允许公办高校和中职学校的教职工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到民办学校兼职和兼课。公办学校教职工按规定辞聘后从事民办教育工作的,原单位应按工龄为其购买社会保险,已购买的原单位住房保留。

  首席记者 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