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第一次预警通知

发表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2-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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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季是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近期我市个别学校已先后发生多起流感疫情。为切实加强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预防学校呼吸道传染病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健康监测。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学生的健康监测,认真落实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学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缺课病因追查制度、年度健康体检制度等工作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积极预防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二、加强健康教育。学校要认真落实每学期不少于7课时的健康教育课,利用健康教育课的主渠道,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近期,学校要通过班会、队会、讲座、板报等多种途径,集中开展一次预防流感、肺结核、水痘、手足口病等为重点的传染病预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三、搞好环境卫生。学校要搞好教学、生活场所等环境卫生工作,清除卫生死角。学校教室、宿舍、阅览室(图书馆)、实验室等人群密集场所要保持通风换气,以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四、严格报告制度。学校要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一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要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当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相关情况,切实做到传染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
    五、加强协调配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同卫生行政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形成防控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合力。学校要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的业务指导下,针对性开展相关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学生身体健康。
 
 

                    二○一二年三月五日